• 2007年11月07日

    最近没有太近 - [Little Beast]

    今天下午连败两局,且不是意外所致,不过我一点也没感到灰色。

    昨晚Sassy的突发奇想或是灵光一闪让我跟她来了个特殊的“攻守同盟”,确切的说,是只守不攻。

    于是三天前的晚上我决定什么都不跟她说。

    于是四天前我决定来一场单方面知情的比赛,为期不限,直到我想打住。

    于是五天前我告诉Sassy说要把事情做个了结。

    一周前我的脑袋开始逐渐升温,但我觉得我的脑袋其实一直维持在低于正常功率运转的状态,它本不该发热。

    近一个月总算是真真切切地出现Refresh的迹象了,大量事实让我发现自己干什么都有上瘾的倾向。

    于是我打算好好利用这一点。

  • 《一跃猫魔兽漫画集》封面——可爱的猫~和她的孩子们~~

    (四格漫画看不清楚可点击看大图)

    恶魔猎手-购物记——这是猫最满意的四格漫画创意之一~~~优秀的创意~~~

    亲耐滴~瞎子~猫最爱拿来给大家逗乐的英雄~~~

    我链接里有她,喜欢的可以自己去看。

    以上所有图片均来自一跃猫的新浪博客,版权归一跃猫工作室所有。

  • 2007年09月21日

    偶感 - [脱轨]

    你会逢人给自己套上一个“面具”吗?是为保护自己还是欺骗别人?或者以欺骗别人来保护自己?

    身边的人,有终日戴着面具的,有间或戴着面具的,少有素面朝天的。怎样才能公允地看待这些?或者,这本不是问题?

    华丽的化装舞会。如AU新晋的Season3.0般,充斥着让人眼花缭乱的华美面具,你知道那后面尽是欲望在横流。仗义的,豪爽的,可靠的,正直的,成熟的,诡异的,单纯的……那些因为没有媚人面具而被冷落的雏儿,你们甘心吗?但是,什么时候该戴什么面具,怎样才戴的贴合戴的到位,这都决计归于艺术的范畴,世事已向你明示——你不是艺术家那块料。那么,你们不甘心吗?

    有一个问题,许多人看过,许多人想过,许多人问过。今天找到一个中庸的答案:

    问:“你认为分手后的男女朋友还能做普通朋友吗?”

    答说:“听说还能做朋友的有两种原因:I)他们没真正爱过,II)他们中至少有一人还在付出。”

     

     

    我发现自己迷茫时,特别喜欢中庸。

  • 2007年08月29日

    说得好 - [脱轨]

    人的关系越深刻,人性的自私就越暴露无遗。《青》书评里的一句话。

    现在,我四仰八叉地赞同。

  • 2007年08月10日

    Silly Save - [太阳传]

    Prvt clctd:<34>

    sms' rcd:<s,r>

    <763,541>Apr.2007

    <661,603>Jul.2007

    Silly save in my mobilephone.

  • 2007年07月19日

    怪异 - [一胎的泥]

    Pretty Weird.

    昨晚的梦。那小野兽,毫无征兆。那么突兀地就在我面前了。

    但我根本就找不到它出现的理由。不该是这一只的。

    而且梦中的小野兽很开心的样子。

  • 2007年07月18日

    Transformers - [中意的]

    前两天看了篇短评,说如果谁还在家看着枪版的变形金刚来圆儿时“变形金刚真人秀”的梦,那真是无比遗憾。枪版糟透的音画确实摧残人,最好的选择是等到正版DVD发行,再去看其翻版,可那是要等上好一阵子的。我这样说好像是对知识产权的严重亵渎……没办法,苦于囊中羞涩的我们中的多数还是一边唧唧唧歪歪着枪手们毁了好片,一边艰难地抢先探索着“枪版大片”。

    放假后就担心找不到时间跟耗子聚,没曾想有机会能在武汉聚上。前天,一起去武昌亚贸看了"Transformers",音画效果都特震撼,只是留了点儿小遗憾——它是个中文配音版的,要是原声就更值了。

    片前广告巨多,那情势自是不榨干影片的宣传效用不作罢,比我在家看的国内正版VCD还多上两倍。广告们争相消磨着放映厅里我们的热情,坐我前面的一对儿实在耐不住,摸出个Nintendo DS摆弄着,羡慕了我一小下。

    好容易等来中影局金黄大红的logo,跟着是派拉蒙千年师妖的一吼和梦工厂万年月球垂钓者摇摆的胯子——总算开演了!博派标志扑面而来时,伴随着激昂的旋律连同一声浑厚的“trans~~for~~~mers!”现场终于骚动了,毕竟是儿时的经典,尽管原著的剧情我们早已忘得一干二净。

    喜欢Sam第一辆4000Dollar古朴的Porsche,很肌肉,周身散发着原始雄浑的力量,特让我来电。下次NFS10的生涯我要以最难操控的肌肉车开局,挑战个人的操作极限。还有,Sam的妞儿可真是extremely spicy,我立马觉得和NFS9里的蜜雅有一拼。

    综观全片,剧情还是老一套,主流的大团圆,画面音效都没得说,只是篇幅太短了,剧情太过简单,原著可是时不时还来点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后来去优酷重温了几集的收获)。最后我看出点味道,擎天柱(Optimus Prime)对威震天(Megatron)显然有些惺惺相惜。片子以Prime老大哥向星际所有autobot发出无线电波"We're here, we're waiting."收尾,煞是和谐。

    总的来说,是部好片,值了票价。

    ————————————————————————————————↓(质感极佳的博派狂派Logo)

  • 15小时的颠簸终于把我颠到汉口,长途旅行着实折磨人。

    真是——巨热!去武工看了子鹏。走在他们的校园里,天还下着小雨,滚滚的热浪却扑面而来,不,不是扑面,简直就是裹着你的全身。热的让你难以置信。中午他在一特色小店里以飘香武昌鱼招待我,很普通的菜,但在山东绝无可能吃到那般口味。我当场再度感慨大发,南北饮食文化果不可相提并论,别的菜我不敢说,起码鲁菜不会太让人愉悦,还八大菜系呢。我可能没品尝过正宗的鲁菜,但高中低档餐馆一并红火,那才叫发达的饮食文化,武汉做到了,山东却没有这样的地方,在领略了声名在外的Jinan芙蓉街后,当即下定论济南差得远,仅存的可能性是青岛。

    在1155次列车上发生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插曲。我们从13号车厢上的车,一好心的中年男乘务员告诉我们列车的最尾部刚刚加开了3节车厢,很空。于是我们留下了大件行李集体迁到了那3节车厢的其中之一。一行四人,在一个很空的车厢落窝,我领着两女生去拿滞留在原车厢的行李,剩下一女生留守空车厢看包。

    等我们拎着行李回来后我准备开动挎包里的东西时,我的挎包居然不见了,还就是在与那留守女生的眼皮下丢的!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几乎为零——那女生显然没有打瞌睡。我当时几近抓狂,由于——包里有我这整个一年来的相册啊!而且很多照片没留底片!

    我怀揣恶劣心情搜查了整个车厢,还抱着侥幸心理去了趟13号。结果都是——没有!

    于是心里特堵,心想出门从来都没遇过这档子事儿的,终于还是被我遇上一次。做了会儿我觉得不能这样不明不白的就丢了呀,起码报个警吧,管TMD什么结果,恰逢那中年乘务员转过来推销东西,我向他咨询能不能请乘警帮忙,他了解到“哦你包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啊”后,称包应该不至于丢,在车厢里准能找着,我怀着侥幸和期望再度排查,果然在一处行李架上找到了我完好的包!而我一万个确信它之前决不在那儿!谢过那位热心乘务后,一群人老半天也没想通怎么回事,唯一称得上合理的解释是,小偷打开包,发现没有值钱的,又怕事情闹大被查到划不来,就乘人不注意把包扔那儿了。

    相册没丢,万幸!

  • 偶然造访了她的博博,偶然看到这篇文章。最近刚看了电视剧,有同感,它的结果远没有书来得现实与合理,可以说,让人不解。

    对她默许的“主动争取幸福”的论调有共鸣,自己曾很迷茫:对感情,到底该顺其自然,还是主动争取? 

    Guy,u should never lose your passion!即使错了也没有遗憾?年轻人都该这样?我也半大不小了,想尽我所能考虑的长远点,有错吗?

    《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很清新的一部作品,我喜欢的一部小说,电视的结局虽然不合理,但美。

    以下是原文:

    小婕子:评《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

    昨天晚上,在SINA读书频道上把《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的书找来看完了。觉得书比电视好看,电视的那个版本改变了很多,可以说,已经面目全非了。当我把书看完了时候,给我的感觉是好象电视版的跟书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故事,两个独立的个体。

    电视改得有点离谱了,或许它是为了追求一种商业的效果,而将其改变的更趋向于完美。但事实是,一个人的生命如此漫长,我们不可能也没必要为一段短暂的恋情付出一生的代价。在刻骨铭心的痛苦之后,我们会从悲伤中平静,继续自己的生活,虽然那个不大不小的伤口会在某个瞬间再次让我们隐隐作痛。

    但,无论是电视还是书,都留下了一个深深的遗憾,有情人终究没能眷属。但是书可能更合理更说得通一点。书中的李然本就是一个不甘于寂寞,不能没有女人的男人。在西藏的时候,他不仅跟杜小彬,还跟其他女人。至于为什么他在知道杜小彬怀孕后,毅然决然地跑去西藏跟她结婚,我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是杜小彬,在他的生命里,除了杜小彬和周蒙,还有很多的女人,为什么他选择跟杜小彬结婚,难道是他认为杜小彬更适合做一个妻子?

    杜小彬的爱是不择手段和自私的。她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如同毒药一样,一旦缠上,想摆脱就很难了。可以说,在感情方面,她是个聪明的女人,不知道这跟她是个作家有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她是坚强的,她坚定地追寻自己的幸福,并且能够承担一切不好的后果。她有强烈的占有欲,并且积极地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周蒙却恰恰相反,对于任何东西,她都是一种很平静很若有若无的态度。即使在她的心里,对于李然有很深的爱,但她是个容易放弃的人,容易放弃爱情,也容易放弃生活。即使到了后来她跟潘多结婚,在发现潘多的背叛后,她只是摆出一副可以理解的姿态。一方面是因为她对潘多没有爱,或爱得很浅,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那种轻易放弃的态度。她不想努力去争取和追求什么,在她看来,那样很累。她只能被放在手心细心的疼爱。

    也许换作杜小彬,在得知李然要结婚,她一定会跑去西藏争取自己的爱情,而不是默默地接受现实。如果是那样,结局是不是就会不一样?但是周蒙毕竟不是杜小彬啊。

    再转一篇我认同的书评。

    随风《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书评

    如果有可能,我会很希望回到过去。青春就这样流逝着,象消失了的风。

    想回到刚上班的那一年。再重新经历一遍。一点点到现在。很多事情都发生过,我已经知道结局,也许想法会不一样。

    这不是怀念。只是记得那种单纯,心无旁骛的感觉。可能没有现在这样多的琐事缠身。可能那时的快乐和悲伤,都还不那么具有腐蚀性。

    情绪其实也是不一样的。同样是喜悦,就分很多种。其中,有的可能会让你很快淡忘,一笑置之。有的会温暖你一段时间,想起来,就有悄悄的微笑。有的呢,刻骨铭心,和后来漫长的日子相比起来,却又淡如微风。

    这种感觉写起来很抽象。就象最近刚刚读过的一个小说,《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前半部分显然要比后面吸引人。同样是女主人公,周蒙前后判若两人。19岁,和李然在一起的那段,她就象一张白纸,象书中的描写,一个卡通恬美少女,不甚真实。很脱离生活,不怎么食人间烟火。贫血,苍白,干干净净的房间,白色内衣,备受娇宠,懒散的不知道争取自己的利益。

    可是后来呢。十年,她的变化惊人。去打工,面对纷杂人生,嫁给潘多那样的截然相反的男孩,开始很闹,话很多,甚至有些夸张的动作和表情。租房子,换工作,出国,飑车……纷至沓来。他们是重逢了。可是到哪里再去找那个最初的少女。那个有一种超然物外的美的她已成为妇人。难得李然对她的评价是:你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任性。似乎还是从前他眼中的蒙蒙。

    和不同的人在一起,激发出你的气质是不同的。你很难想象,周蒙和潘多在一起,会谈旷日持久的精神恋爱。会有那么多深切的思念和离别。这些,只有李然这样有底蕴的人,才能赋予她。才会有这样的故事。

    而你也很难想象,周蒙会和李然一起,面对大事小情,尘世种种琐碎。李然不会象潘多,自然的让她陷入生活化的状态。潘多本就把周蒙看得平淡,并没有发现她身上独特的那部分东西,他也没有能力领略。他会很平静很随便的和她聊各种话题,可以面对一切,分享各种细节(包括不好的地方),成就了一对“夫妻”。

    潘多最大的优点莫过于他的年轻吧。“光头,戴眼镜,穿双拖鞋,T恤卷到腰部以上。那也是年轻男孩子特有的结实而细韧的腰部,浅浅的胸口油着汗珠。”青春的气息,可以使一些缺点,都得以被人原谅。那和年轻的感觉相比,都不算得什么了。

    周蒙和他在一起,是一种浪费。他原本不需要如她这种类型的女人。也许更平淡一些,更漂亮一点也就够了。可是他们走到了一起。和小说的前半部分相比,前者是初恋。后者是婚姻。一个是月亮上的故事,另一个是脚踏实地的人生。一切截然分明,又在情理之中。

    我想很多人读了这个故事,都会有感慨。我只读了一遍,在脑海里回味它带给人的东西。却看不进去了,不能再静下心来再读一次。

    就象有的茶,再冲会淡。没有那样浓郁的香氛。即使,你是同一时间里,第二次尝最初的那一杯。那短暂的一刻,就已经冲击到你的内心。

    周蒙继续着她的人生。失去李然的日子,仍旧有大把的时间来面对她长长的那一生。可是那短短的一段时间,她焕发出的美,和那一去不复返的青春,就那么一起失落在了那里。没有了李然的周蒙,已经悄然起着无数的变化,莫测而又无常。如果他们一起面对成长,应是不同的吧。或许会找回若干熟悉的感觉。可是,我们都深深的知道,那是不可能的,是一种必然。

    就象风不可能一直停留在春天。它只是一种经过。

    百度《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吧还有两篇不错的书评,自己去别处翻帖子也好。

  • 2007年06月17日

    如此细致 - [一胎的泥]

    时隔多日,今天看了Lawren的livespace,发觉若是拿我的文章跟他的比,就好比说他的是classic, Jazz或是抒情小调之类而我的是时下迎合了大众口味的快餐式的且我对其不抱好感的网络歌曲。

    如此细致,会让人看不清你想要表达什么?

    既然是记给自己看的,不妨不用那么细致,日后看到一角,想必也能把完整的东西拎出来。以前的,就让它在那儿了。

    Lawren曾经突然冒出的一个感想,说“一个人之所以喜爱某首歌,某段音乐,是因为那首歌或音乐刚好与他生活的节奏相切合”。赞同。延伸一下——你欣赏的音乐风格不断地变着,就说明你的生活节奏在不断的变化。